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已经有人把梅尔•吉布森调侃成”梅伯”、”梅大叔”了。而英语中Passion一词,如果用在基督身上,就是”受难”的意思(拉丁文),用在梅伯身上,就是”激情”了。
《基督受难记》演了有段时间了,直到前天我才看。赶在耶稣受难日这天看,时间上纯属巧合。看着银幕上鲜血淋漓的画面,心想这明明是借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之名,表达The Passion of Mel Gibson,是这位一贯煽情的导演煮出的腥膻献祭大餐。
电影从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(太26:36,可14:32,加22:39)开始,到耶稣在墓园中复活而终,基本上符合原著(新约的四篇福音书),主要台词都是原话,特别是耶稣在大祭司该亚法前受审,以及罗马总督彼拉多审判耶稣这两场。连一些福音书的细节也没有放过,如犹大带人抓捕耶稣时门徒彼得削掉马勒古的右耳(约18:10),耶稣为他医好(加22:51)的情节。
有朋友对我感慨说,最惊讶得是那么多人要求将耶稣处死。这是没有读过《圣经》:四篇福音书中都记载了法利赛人要求总督彼拉多释放罪犯巴拉巴、钉死耶稣,而彼拉多本不愿处死耶稣,但在众人强大压力之下,做出钉死耶稣的决定,还”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,说’流这义人的血,罪不在我,你们承担吧。’”(太27:24)。随后是,”众人回答说:’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‘”(太27:25)–这后一句电影当然没有表现,因为它是后世犹太人遭受迫害的”理论依据”。
导演梅伯当然熟悉《圣经》,而且也有自己的取舍标准。比如他舍弃了上面提到的这句有反犹倾向的经文,说明他还有一定的思考能力。但他也无意解释为什么这些群众成为”暴民”,如此刻毒地对待耶稣。梅尔•吉布森没有基斯洛夫斯基或马丁•斯科塞斯那样复杂的大脑,所以不介意把把耶稣受难的经过拍成一部血肉横飞的动作片,一部表现”爱基督主义”的二分式脸谱化宣教品。
在福音书中叫嚷着要杀死耶稣的,主要是法利赛人。还在耶稣未传教之前,最后一个先知约翰给人在约旦河施洗。有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慕名前去受洗,约翰就大骂他们”毒蛇的种类!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愤怒呢?”(太3:7)如果我是法利赛人,没来由被扣上”毒蛇”的帽子,也是够郁闷的,这个澡不洗也罢。然而不洗也不行,”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,没有受过约翰的洗,竟为自己废弃了神的旨意。”(加7:30)
耶稣在加利利海传教的时候,就特别厌恶法利赛人。随便举两例:耶稣对追随者行过很多神迹,但是当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要求耶稣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,耶稣就说”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神迹,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,再没有神迹给他看。”(太16:4,类似的话见可8:12),还对门徒说:”你们要谨慎,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”(太16:6,类似的话见可8:15)
在耶稣到耶路撒冷之前,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有什么过错?从《新约》来看他们的主要过错就是不信耶稣。但是不信耶稣的也不仅是他们,耶稣传教回到家乡拿撒勒,老乡们就不信这个木匠的儿子,甚至想把他推下山崖摔死(路4: 29)。对此耶稣无可奈何,只有离去。(太13:54-58,可6:2-6)
在历史上,法利赛是犹太教的一个重要派别。这个派别特别虔诚、特别严格乃至不厌其烦地遵守律法、特别注重洁净和血统的纯正,同时不热心政治、只关心宗教本身,因此在犹太社会中享有崇高地位。他们不仅自己这么做,也要求其它犹太人这么做。在犹太教的历史传承中法利赛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法利赛人拒绝、远离外邦人,因为外邦人没有律法,是不洁净的,不可能得到拯救。所以法利赛人特别反对基督教会接受外邦人为信徒,把这些不洁净的人带到上帝子民的团契里。而耶稣创立的基督教,大部分信徒都是外邦人,还有被社会鄙视的人,如税吏、妓女等等。在耶稣看来,法利赛人是道貌岸然的虚伪者;在法利赛人看来,耶稣何尝不是违反上帝律法的叛教者呢?
耶稣本来只是拿撒勒的无名木匠,兴起于北方的加利利海,三十岁开始传教,三年之后。当他带着门徒、追随者,光荣地进入法利赛人居多的圣城耶路撒冷的时,自称”你的王”(太21:4),门徒大声呼喊着”奉主名来的王是应当称颂的!”(路19:38)合城都惊动了(太21:10)。”众人之中有几个法利赛人对耶稣说:’夫子,责备你的门徒吧!’耶稣说:’我告诉你们,若是他们闭口不说,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。’”(路19:39-40)
然后耶稣干了什么呢?这个外来人”进入圣殿,赶出殿里做买卖的人,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,也不许人拿着器具从殿里经过”。痛斥”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”(可11:15-17)当祭司和法利赛人愤怒地质问他凭什么这么做?耶稣还卖个关子,就是不说(太21:27),而且指桑骂槐(太 21:45),颇有弥衡之风。
在马太福音23章,整一章的内容都是耶稣借传道之机,痛斥法利赛人。7段内容有5段开头都是”你们这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!”转过天来,电影里的故事就发生了。
说这些,我只是试图补充梅伯选择不说的故事背景:法利赛人不是脸谱化的坏人,在犹太教的历史上还曾经是值得尊敬的坚守者。即使依赖新约福音书的记载,法利赛人对耶稣的愤怒也不是毫无理由。
200年后,当基督教有了权力,他们对异信者的惩罚,并不比法利赛人仁慈。成千上万殉教者死前经历的痛苦,并不比耶稣来得少。
影片中的恶人–大祭司该亚法曾经预言”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;也不但替这一国死,并要将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。”(约11:51,52)可见这个人物并不平面,是有复杂心态的立体人。这样的人物本来是很好的戏剧题材,而梅大叔视而不见。
他的乐趣,在于血腥。这部126分钟的电影,有100分钟是耶稣遭受酷刑折磨、鲜血淋漓的镜头。
有人说这是艺术,但导演梅尔•吉布森在接受访谈时,强调他在还原”真实”。什么是真实?
我收集了福音书中耶稣遭受”酷刑”的全部”血腥”文字,跟电影对比一下。
在电影中,耶稣被捕,被押往祭司处。路上,押解者不断用铁链抽打他。此事在福音书中全无记载。但电影中,耶稣的一只眼睛就在此时被打坏了。
耶稣在大祭司前受审时被打,福音书记载如下: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,用拳头打他,也有用手掌打他的(太26:67)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,又蒙着他的脸,用拳头打他。。。差役接过他来,用手掌打他。(可14:65)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,打他(路22:63)耶稣说了这话,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打他,说。。。(约18:22)
耶稣被罗马士兵残酷鞭打,是令梅伯极其兴奋并重点表现的。路加福音没有提到这件事,其他三部福音说的是: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,把耶稣鞭打了,交给人钉十字架。(太27:26)彼拉多要叫众人喜欢,就释放巴拉巴给他们,将耶稣鞭打了,交给人钉十字架。(可15:15)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。(约 19:1)
“将耶稣鞭打了”,这六个字象使摇滚乐手产生灵感的迷幻药一样,令梅大叔发挥了罕有的想象力,竭尽所能地把主打了一顿–幸亏他还没看《满清十大酷刑》。
耶稣在被定罪以后,被罗马士兵戏弄。这段路加福音也没有提及,其他三部福音说:(士兵)用荆棘编作冠冕,戴在他头上。。。戏弄他。。。又吐唾沫在他脸上,拿苇子打他的头。(太27:29,30)(士兵)又用荆棘编成冠冕给他戴上。。。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,吐唾沫在他脸上。。。(可15:17-19)兵丁用荆棘编成冠冕戴在他头上。。。他们就用手掌打他(约19:2,3)
福音书中的”苇子”,翻译成梅大叔理解的单词是”鞭子”。。。
耶稣在前往各各地路上所受折磨,福音书中并无记载。约翰福音还说耶稣是自己扛着十字架走的。
耶稣被钉十字架的过程,福音书是这么说的:他们即将他钉在十字架上,就拈阄分他的衣服。。。(太27:35)于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,拈阄分他的衣服。(可15:24)到了一个地方,名叫”骷髅地”,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(路23:33)他们就在那里钉他在十字架上(约19:18)。就这些了。
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血腥折磨,我就知道梅尔•吉布森这个变态肯定要将我主好好地钉上一番,于是,在锤子挥起来之后就垂下头,用手遮住了眼睛,(以示抗议)。。。听着惨叫声。。。终于敲钉子的声音结束了,抬起头来。什么?还要再钉一遍?!我简直要破口大骂了:我靠你梅尔•吉布森这个没人性的下流受虐变态狂!!!这厮真比法利赛人还要恶毒100倍!
这是艺术吗?这是变态,是萨德侯爵版的耶稣受难。
看了这部电影,你感受到主耶稣为人类遭到的苦难了吧?一位基督教朋友问我。
我撇撇嘴,没说话。作为东方人,我比较容易接受禅宗那种优美灵性的思想,极反感用恐怖的表达方式来达到使人信仰的目的。象这种图解式宣传只会使我更远离他的主。尤其这部电影开演以来,基督教团体用正常票价1/4甚至1/5的票价大规模包场,让我这样付全价的观众反感。他们竟然这样嗜血?过去我一直以为只有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才会去看四川丰都的”鬼国神宫”、或新加坡虎豹别墅的”阎罗地狱”这种东西。
这样煽情的电影,当然会感动不少没被吓晕的观众。影院里始终唏嘘不断,我身后有两个女观众从影片开始十分钟就哭,攥着手绢哭到泣不成声。
影片结束,我怀着看过《妈妈,再爱我一次》的心情离去。











